商行營利所得,需要與綜所稅一起申報
線上報稅連結: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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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申報(建議自行申報)詳見下方教學,點此下載教學圖片
- 事務所通知營利所得金額,新增到綜所稅所得內申報
- 新增完成後,請接續完成申報
- 若願意提供收執聯,請將收執聯電子檔 📧longway@taichungcpa.com
委託本所申報
- 於本所群組提出需求
- 簽回同意書,點此下載同意書
- 提供負責人申報戶內所有所得人身分證正反面,例如: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等
- 所得來源較複雜,視情況酌收費用
- 查詢碼索取: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線上取得查詢碼作業
- 戶號:戶號就是戶口名簿上所載的戶號,標示於戶口名簿的左上方位置。戶口名簿相關資訊請參考內政部戶政司新式戶口名簿介紹
📌下方圖案為營所申報書,檔案最後一頁可以看到,為今年度商行營利所得金額








補充說明:
公司組織與商行組織營利所得不同
- 公司組織:分配盈餘有緩課一年效果,屬於股利所得,每年年初會申報股利所得扣繳,因此綜所稅申報系統不需要自己新增所得申報
- 商行組織:產生盈餘會當年度併入綜所稅申報,因此需要自行手動新增所得申報,申報流程本文下方有圖文教學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