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也要懂的稅務眉角:扣繳規定別忽略!
隨著國內律師人數逐年增加,律師在執行業務的過程中,也經常會遇到各種稅務問題。
其中「扣繳稅額」就是最常被忽略卻至關重要的一環。
📌 基本原則提醒
-
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取得報酬時,若單筆稅額超過新臺幣2,000元,即須辦理所得稅扣繳。
-
律師事務所或委託人為扣繳義務人,需代為扣繳後繳入國庫並提供扣繳憑單。
-
被扣繳的稅款屬預先繳納,可於次年度報稅時扣抵或退還。
🧑⚖️ 小黃律師的真實案例
小黃律師終於接到一件大案,完成撰狀、開庭、協商後,順利收到 60,000元報酬。
委託人表示需要:
-
小黃律師開立報酬收據
-
提供扣繳稅額的繳款證明
小黃一頭霧水,經查才發現必須先繳納 6,000元(報酬的10%)的扣繳稅額。
他誤以為這筆稅應由對方支付,於是向委託人索取 66,000元(報酬 + 稅額)。
雙方溝通不良,險些影響合作關係。
正確作法是這樣!
律師應:
-
對委託人開立 60,000元收據
-
自行負擔並繳納6,000元扣繳稅款(若無委託人代扣)
-
將扣繳稅款的繳納證明交給委託人備查
-
次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,該6,000元可 列為預繳稅額 進行扣抵或退稅
小提醒:
扣繳錯誤可能會違反稅法規定,甚至造成信任問題或行政責任。
與其臨時抱佛腳,不如事先規劃好,讓稅務流程更順暢,也更專業!
若有更多實務問題,歡迎洽詢本所會計師協助安排,讓您專注法律實務,我們為您守住稅務防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