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也要懂的稅務眉角:扣繳規定別忽略!

隨著國內律師人數逐年增加,律師在執行業務的過程中,也經常會遇到各種稅務問題。
其中「扣繳稅額」就是最常被忽略卻至關重要的一環。


📌 基本原則提醒

  • 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取得報酬時,若單筆稅額超過新臺幣2,000元,即須辦理所得稅扣繳

  • 律師事務所或委託人為扣繳義務人,需代為扣繳後繳入國庫並提供扣繳憑單。

  • 被扣繳的稅款屬預先繳納,可於次年度報稅時扣抵或退還


🧑‍⚖️ 小黃律師的真實案例

小黃律師終於接到一件大案,完成撰狀、開庭、協商後,順利收到 60,000元報酬

委託人表示需要:

  1. 小黃律師開立報酬收據

  2. 提供扣繳稅額的繳款證明

小黃一頭霧水,經查才發現必須先繳納 6,000元(報酬的10%)的扣繳稅額。
他誤以為這筆稅應由對方支付,於是向委託人索取 66,000元(報酬 + 稅額)
雙方溝通不良,險些影響合作關係。


 正確作法是這樣!

律師應:

  1. 對委託人開立 60,000元收據

  2. 自行負擔並繳納6,000元扣繳稅款(若無委託人代扣)

  3. 將扣繳稅款的繳納證明交給委託人備查

  4. 次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,該6,000元可 列為預繳稅額 進行扣抵或退稅


小提醒:

扣繳錯誤可能會違反稅法規定,甚至造成信任問題或行政責任。
與其臨時抱佛腳,不如事先規劃好,讓稅務流程更順暢,也更專業!

若有更多實務問題,歡迎洽詢本所會計師協助安排,讓您專注法律實務,我們為您守住稅務防線。